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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在学校:谁能在学校给胰岛素?

出版日期: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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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和美国护士协会(ANA)在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出庭,辩论指定的无执照学校人员是否可以给患有糖尿病的学生注射胰岛素。ADA认为未经许可但经过培训和指定的学校人员可以提供胰岛素,而ANA认为法律只允许有执照的护士提供此类护理。法院对此事的裁决将影响到加利福尼亚公立学校12000-16000名患有糖尿病的学生。重要的是,只有33%的公立学校有全职护士26%的学校没有任何持证医疗专业人员。当护士不在且学生无法自行注射胰岛素时,家长或其他学校的护士必须前往学校帮助学生。法院将在本次听证会后90天内对此事作出裁决。

在口头辩论中,加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向美国残疾人协会的代表丹尼斯·马约先生提出质疑,询问一名未经许可的胰岛素注射者是否侵犯了护士的责任。美国糖尿病协会认为,只要学生的医生、家长和学区三个门卫同意,教育法允许无执照的学校工作人员给予胰岛素。法官们还想知道,使用胰岛素是否需要“大量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技能”,这是描述护士职责的官方语言。Maio先生反驳说,孩子们自己注射胰岛素,而法官古德温·刘(Goodwin Liu)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这一点最高法院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她在7岁时给自己注射了胰岛素。Maio先生承认,孩子服用胰岛素是有风险的,但他也正确地指出,如果没有护士,孩子错过胰岛素也是有风险的。

Maureen cone女士在代表ANA的发言中表示,这个案件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而没有执照的人可能会造成伤害。她声称,用药是护士的职权范围,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从事护理工作。法官们质疑了这一解释,似乎不同意科恩女士的说法。最重要的是,如果26%的学生没有全职或兼职护士,学校如何为他们提供安全的环境?cone女士认为,联邦法律要求学校提供学生健康服务,预算问题不能成为使用无证人员管理药物的借口。

背景资料,地方检察官的在学校安全这项运动的倡导者代表患有糖尿病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医疗安全的环境和与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机会。2005年,美国残疾人协会对加州教育部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其未为学生提供适当的糖尿病护理。该案于2007年结案。因此,该州发布了一项建议,告知学区,如果根据联邦法律有必要为学生提供胰岛素,并且如果没有护士,可以培训学校工作人员提供胰岛素。此后不久,包括ANA在内的四家护理组织在新的诉讼中对这一建议提出了质疑,2008年,审判法院站在护士一边——由此产生的决定意味着只有护士才被合法允许在学校给学生注射胰岛素。2010年,美国残疾人协会提出上诉并败诉,但随后的上诉现已将此案提交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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